加快发展“国标”级现代服务业 实现跨越式发展
本溪市近日出台《关于本溪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有关情况的说明》,标志着本溪市将以建设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为契机,大力推进全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说明》提出,本溪市要以金融、商贸、物流、房地产、旅游、分离生产性服务业等为重点,加快培育现代服务业新优势,全力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结构优化。到2014年末,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达到37%;到2017年末,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达到43%。
加快发展服务业,本溪市将重点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以需求为导向推动发挥两个主体的作用;全力推动金融业跨越式发展,以税收增长为核心,在顶层设计上明晰政府决策定位,夯实“产”、“政”、“金”、“介”4个节点,同时推进金融集聚区、银行业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工作、抓好落实;要全力推动旅游业跨越式发展,核心是以温泉旅游重点项目为突破口实施“512”温泉旅游发展战略,抓好沟域、乡村旅游“三个一百”工程建设,形成旅游业发展的富集效应和集聚效果;要全力推进商贸物流业跨越式发展,围绕打造沿海经济型城市目标,努力将药都打造成辽宁乃至东北的医药物流中心,将本溪市建成东北地区最大的钢铁产品物流配送中心。
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是本溪市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也预示着本溪市大力发展服务业将开启新的篇章。在未来3年到5年,本溪市将力争探索出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体制机制,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会展经济、现代物流、商贸流通企业信息化改造等领域予以重点支持。为此,本溪市将切实把加快发展服务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承担服务业发展任务的各位市长要分工负责抓好落实。本溪市将把这项工作统一纳入到市政府周碰头、旬分析和月调度经济运行工作日程之中,形成日常的动态掌握和重点瓶颈难点问题推动解决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实行服务业发展 “一把手”负总责,形成全市上下凝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正能量。
2013年年初,为全面提升本溪市服务业发展水平,本溪市服务业委、市财政局依据国家、省关于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服务业发展汇报和相关材料的申报工作。2013年4月16日,国家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批复扩大辽宁省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实施范围的通知》,同意将本溪市纳入辽宁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范围。此前,省内只有沈阳、鞍山、营口市获批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
(信息来源:辽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