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服务业委 省质监局联合开展全省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委 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国标委服务联〔2014〕33号)、《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4〕75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辽政发〔2013〕30号),省服务业委、省质监局联合制定了《全省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方案》(辽服联发〔2015〕39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了推进托盘标准化和商贸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标准化两项重点工作任务。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为目标,在快速消费品、农副产品、药品流通等领域,率先开展标准托盘推广应用及循环共用,逐步提高标准化托盘普及率。通过推进商贸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标准化,促进资源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商贸物流信息化水平。
近期,省服务业委和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省级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推进企业申报和评审认定工作,第一批全省认定了17家托盘标准化试点企业和3家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企业。省级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从2015年7月开始,到2018年7月结束。试点期间,对符合《关于修订辽宁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流〔2015〕421号)和年度《辽宁省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商贸物流标准化项目和标准制定等给予适当支持。
(信息来源:省服务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