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10]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组织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以“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筹备工作组为基础,成立高职组赛事执行委员会。农业技能各赛项相关事宜按照《关于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的补充通知》(教职成司函[2010]49号)执行。
高职组赛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职组委会)是高职组赛事领导的决策机构。高职组赛事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职执委会)在高职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高职组赛事总的组织与协调。高职执委会下设各分赛项执行组,负责相应赛项的准备和比赛组织工作。高职组赛事裁判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职组裁委会)在高职组执委会领导下,按照赛事总体安排开展工作,总领高职组赛项裁判工作,内设高职组赛事仲裁工作组,负责比赛结果的最终裁定。
高职组委会设联络处。联络处设在我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协调天津有关赛事组织单位和赛项具体承办单位;沟通、协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职组比赛相关事宜。
高职执委会、裁委会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负责处理高职执委会和裁委会的日常事务;落实高职组赛事企业合作计划;在执委会领导下,协调各高职赛项的报名、宣传、组织、现场指挥和裁判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以上机构、人员的工作,给予必要的工作时间和经费支持。各有关人员要保证必要的精力和时间投入,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大赛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1.“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组织委员会名单
2.“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执行委员会及赛项执行组名单
3.“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裁判委员会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一○年五月四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中国模具工业协会,中国物流和采购联合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出版社,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