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部署开展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
为贯彻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6号)精神,省教育厅于12月18日印发《关于开展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2〕116号),部署开展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
根据建设工作安排,“十二五”期间,我省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支持建设20门教师教育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并从中择优推荐15门申报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012年启动课程申报、评审和立项建设工作,2013年和2014年陆续开展课程验收与评估工作。
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各有关院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师工作会议及教育部文件精神,建立激励保障机制,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大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力度,提高教师教育课程质量。
(信息来源:辽宁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