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组合投融资支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聚焦职教从以下四个方面为你全面详解《实施方案》:
一、支持职业学校加强支撑基本教学型技能实训基地建设
《实施方案》要求支持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加强支撑基本教学型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支持职业学校以 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或校企合作模式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或兼具生产、教学功能的专业化实训基地。
对此提出三方面建设任务:
◆ 一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院校主导建设)。
支持职业学校 (含技工院校)加强支撑基本教学型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支持职业学校以 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或校企合作模式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或兼具生产、教学功能的专业化实训基地;支持依托职业学校建设区域性、行业性开放实训中心,突出模块化实训特色,推动职业教育东西协作,服务脱贫攻坚和就业创业;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加强专业技术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依托实训基地向全社会劳动者提供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支持职业学校建设世界技能大赛实训基地。
◆ 二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企业主导建设)。
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面向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重 大技术技能需求,加强校企合作,以企业为主导建设服务自身员工培训和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生产性实习的高水平、专业化实训基地。
◆ 三是公共实训基地(政府主导建设)。支持地方政府主导建设、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等提供技能训练、技能竞赛、技能鉴定、创业孵化、师资培训、 课程研发等服务的公共性、公益性、综合性的职业技能实训场所。 二、以“补贷债”组合模式加强实训基地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利用“补贷债”组合模式,多措并举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全面加强合作,大力加强实训平台载体建设,切实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实训能力。 《实施方案》指出,紧扣实训基地特别是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关键环节,聚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两个重点,利用“补贷债”组合模式,坚持政策统筹、资源共建、开放共享,综合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投入、开发性金融、债券融资和吸引社会资本等手段,多措并举拓宽投融资渠道。 ◆ 在投资补助政策方面: 《实施方案》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通过组织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等专项,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力度。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分配奖励机制,对项目带动性强、开工率高、建设成效明显的省份予以倾斜支持。结合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鼓励试点城市统筹规划,编制实施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方案。建立部省共建试验区的省份,要将实训基地建设作为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省级政府分解落实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加大对试点城市的倾斜支持。鼓励制造业企业为新增先进产能和新上技术改造项目,配套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纳入相应政府投资项目支持范围。 ◆ 在信贷融资政策方面: 《实施方案》提出,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在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引导作用,将支持实训基地建设作为深化产教融合的重点领域。鼓励各地方与国家开发银行加强机制合作,在确保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构建校企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主体,创新结构化融资模式,统筹资源“以丰补歉”等方式,支持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示范建设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支持的地方教育项目,优先安排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 在债券融资政策方面: 《实施方案》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行人申请发行教育培训产业专项债券,重点用于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结合实训基地长周期投资回报特点,支持合理灵活设置债券期限、选择权及还本付息方式,鼓励发行可续期债券。鼓励发行人以第三方担保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出让、租赁建设用地抵质押担保方式为债券提供增信。在“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基础上,提供专项服务支持,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 《实施方案》还提出了其他配套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在职业教育支出中,向符合条件的实训基地购买技能培训服务,根据实训成本支出适度给予补助。对实训基地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前提下,支持符合条 件的企业与职业学校深化产教融合,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方式创新产权制度,探索设立产权共有的实训基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