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我院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开展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辽委教通[2024]21号)文件有关要求,5月21日,副院长宋真君、纪委书记刘玉波组织相关部门在学院第二学生食堂现场召开“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纪检监察处、后勤基建处及安全保卫处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纪委书记刘玉波结合《关于开展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就我院“校园餐”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要高度重视“校园餐”专项工作,按照中央、省、市“校园餐”专项整治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把校园餐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6月10日前全面做好自查工作,要从食堂原材料采购、食品安全、经营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为6月10日后“校园餐”工作全面督查提供依据。

副院长宋真君对“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作出以下工作部署:
1.做到每周开展一次“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
2.后勤基建处组织餐饮中心相关人员及餐饮公司负责人每周开展一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要全力解决学院“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的突出问题。
3.要积极落实检查工作,做到每周不少于三次随机检查,主动发现问题、深挖问题并参与整改意见。
4.要严格把控食材采购、价格、质量、卫生等关键环节,做好日查、日报、日记等台账工作。
5.要加强宣传,通过学院网站发文等形式积极推进工作进度,提高学院监管范围和监管力度。
6.要加强新疆学生民族餐管理与服务。
会上,相关责任部门对“校园餐”专项工作落实提出建议。
本次会议就“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统一了思想,将进一步推动“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落细落实,推进“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